朝阳区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
日期:2018-09-1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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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六、绩效评价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做好军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为朝阳军休办本级,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62,709.1327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354.53375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354.599002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32,307.39875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4.27%;上级补助收入8,047.12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73%;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15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2,226.150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3.2977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7%;项目支出130,752.85283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93%;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7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482.982214万元。与2016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30,904.230968万元,增幅28.24%,本年支出增加40,626.763110万元,增幅39.99% 。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67.1104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9,776.0224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1.0879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139,776.02249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1,401.427383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退休人员物业补贴、取暖补贴及职工养老保险在此科目列示;“退役安置”2017年度决算138,046.15241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工资及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328.44270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住房补贴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291.08799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度决算291.08799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316.797657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2.520828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720000万元减少18.19917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7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4.120000万元减少4.12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 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2.52082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26.600000万元减少14.0791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持平,2017年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2.52082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26.600000万元减少14.07917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 0.78255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9.800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1643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4.63608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989.554814万元,其中:汽车16辆,328.447282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0
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无财政指定的绩效评价项目。我单位会严格按照北京市朝阳区财政绩效评价要求,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